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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梦小城之昆明

  • 作者: 停云
  • 来源: 网络来源
  • 发表于2014-11-22 22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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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决定倒了喝了没多久的咖啡,换了杯茶。这天,凉的太快,不易饮咖啡,最好泡一杯茶水,给本已冰冷的四肢一些些暖意,也就是因为冬天的冷,注定我此生对冬天畏惧三天,相比较来说,我更喜欢暖暖的春。

    喜欢春天,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城市。就像春天一样,四季鲜花开不败,给这个地方去一个暖暖的名字——春城。守着这座城,不曾想眼睛错失一刻的花开满城,生活在城市里的人,走上街头,街道两旁的似乎就是这个城市的味道,这个城市的颜色,慢慢的走过,看看花开的样子。你走在街上,不需要再考虑因为慌忙的出走而忘记带上厚厚的外套,一件稍微带点温度的衣裳就可以在最冷的天气里,逛到花店里选一支鲜花,然后给最在意的人一个惊喜。所以我喜欢这个城市,见不得鲜花凋零后不小心的失落!

    每一次迈开归乡的第一步,心里塞满的都是暖暖的亲切,像是前世就注定熟悉,乡愁点上了点缀着幸福的味道,闻着就是过桥米线哪位阿婆的甜蜜。一个人走在大街上,看着道路两旁的花儿情绪有点低落的塞满季节的风帷,不免让人有些措不及防。

    在北方,看惯了秋的深刻,城市里的人,呆久了,对季节的感觉也没有那么的敏锐了。此时,看看日历才能寻得秋天,原来来了。选一个晴好的午后,走出去到云大银杏大道上走一走,身在喧闹的城市,亦能觅得着一处安静的秋,满是落叶一地,此时的夕阳凑在一起倾斜着洒向昏黄的叶,屏住呼吸仰起眼睛,慨叹几许,文字笨拙的也会是诗人。想走远些的人大可以市郊不远处的植物园,秋的颜色就像枫叶的红,你探头仰望思绪泛滥的幻想着,最后淡淡的吐出句“迟了,是我来迟了”。这里的秋来得悄无声息,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一个人的练习,藏得很紧,不免让人有点孩时抓迷藏的味儿。

    找一个僻静处,在石板上坐下,厚厚的过往,足以使人敬畏起来。云大的老房子,每次看着的时候总有种压在心头不敢大声呼喊的情愫,故事太多,读不完、写不尽。这座城市显得那么持重老成,不似丽江妩媚,需要过上一阵子才会慢慢的住进心里面。

    如果工作累了话,又不能走远,正好趁着午饭的时间,迈着步子,静静的徘徊在翠湖畔,原来喧闹的都市也适合彷徨,冬天的红嘴鸥呆呆的注视着你,一下子倦怠的心情也不再那样的沉重了。小路两侧的花暗暗的绽放,有些惊慌于感觉的正确性,或许在这里冬天都已被鲜花踩在脚底下了,唇角漾开的温度早已将冬驱赶得远远地。

    在盛夏里刚好来的人,正好怀上一点点乡愁的人,可以去大观楼看看满池的睡莲,在雨水的洗涤下,正好赶上江南荷叶田田的味道。登上大观楼,一眼望去茫茫烟波,索性,错当江南也罢!烟波浩淼,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的茫然俨然有点诗人的味道!或许,你沿着湖中路慢慢的绕着,和我一样,会在杨柳底下偶遇几个画画的小女孩,笔尖不停的,或许你已经在她的风景里。

    有时偶尔也会下点小雪,毕竟孩子眼睛里冬天不只是电视里、图纸上的几点不可触摸的幻觉。还未来得及感叹,没给你一点写几句诗时间,一阵冰冷也只是刚袭上心头,天晴的速度远远比想象中来得还要快。寒冷太短,不会在夜晚外出散步的时候,紧紧合着衣裳,失去了品味这个城市的心情。

    这个城市!不太华丽的去修饰,只需要沿着街道耐心的走一程,你就会深深的喜欢上她的美丽、温暖!

    爱上漂泊的人,来到了这里,也喜欢上了居家的平淡。

    我不是过客

    就当是归人 Q464367056

    ——停云落笔 2014/11/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