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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的原创美文

  • 作者: 励志故事
  • 来源: 励志故事
  • 发表于2018-12-30 18:04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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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今天又看了一遍火星演唱会的视频,看到你盘着腿坐在地上唱歌,看你任性地问“你爱不爱我”看你对着台下歌迷说“一直想问大家一个问题,这个头发好看吗?”。台下的人就起哄喊“哈哈,好看啊,怎么都好看”。

    第一首歌结束的时候,看你貌似想说点什么。没想到你说“准备了好多话要说,不过现在全都忘了,唱歌吧”。唱死爱唱到最后一句,你趴在地上久久不起,抬起头时还骗我们说“放心,我不会哭的,我只是觉得,这首歌怎么这么难唱。”

    从《fallenangel》到《无可救药爱上你》,从你喜欢的《活该》到我喜欢的《假如》。你一首一首唱下来,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关注了你这么久。我不过才二十岁,却已经喜欢你七年。有一段时间不肯说喜欢你,有些害羞,也怕被人嘲笑是脑残粉。其实我才没有脑残,我知道你只是凡人一个,我知道你卖咖喱饭的落魄时刻,我知道你那高冷傲娇的臭脾气,我知道你比我父亲还长两岁。可我只是喜欢你啊,能怎样啊,有罪吗,就是喜欢你。

    好想念那时候,你们坐在一起,笑着对我们说你们之间近日的争执。唱歌唱到最后两个字把话筒拿给别人,鼓手和贝斯手推来推去,最后用石头剪子布决定谁唱。而2003年天高地厚演唱会,你喊着每个人的名字,你们一人一句唱下去,这才是五个人的天高地厚。一起唱最后一句的时候没有那么整齐,但五个人之间的情谊,溢于言表。怪不得分开以后,你再也不碰这首歌。

    唱歌过程里不忘“祝即将毕业的同学们都有好的未来。”是街头演唱会,你就穿着迷彩服的裤子,一只脚随意踩在箱子上唱歌。唱完的时候喊着“谢谢”,敲着架子鼓告诉大家结束了。听着台下的声音,你又无奈中带着宠溺地商量“还要?那最后一首,真的最后一首,好不好”。

    你总是看上去好轻松,可脸上脖子上都是汗水。总是不肯好好唱歌,蹦跳着,跑动着,躺着,蹲着,跪着,像个孩子。在十年的Pub走唱生涯中,你跑场遍及台北、台中、高雄,逐渐被人熟知,却由于本身的流浪气质以及不稳定的个性,始终无法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。好不容易要出唱片时又被征兵到金门服兵役。半生坎坷,却依旧在音乐的路上坚持走下去;心直口快,不愿意唱哪首歌就直接说不想唱到吐;不拘小节,面对别人质疑漫不经心地说“没结婚,孩子五岁,怎么了”。我不想说你没结婚带孩子还当选娱乐圈的“模范奶爸”就怎样令人骄傲值得夸赞,我只想让别人不再用别样眼光看你,你有你独立的生活。此处不得不说的是,火星演唱会上你唱小丸子喜欢的《爱情三十六计》时我惊呆了,真没想到那首歌还可以这么唱。

    哈哈,如果能见到你,我真的想和你说,你讲的冷笑话真的是冷到无奈。还想和你说,我从小听你的歌长大,捉弄一下你。如果不能见到你,那也无所谓啊,我认识你,我喜欢你,这本来就不是为了要见到你。

    七年这么长,还没有去看过你的演唱会,也没有搜过你的行程。不是不想去看,只是没那么狂热,觉得远远地看着你就好了。经常听听你的歌,偶尔看看你最近的电影。就像你说的,男生也许会喜欢你但只是买买碟,不太会去看你的演唱会,我虽是女生却也是这样性格。七年这么短,我还没有喜欢够,还没有看够你听够你,再来十年又何妨。既然你陪我成长,那我就陪你变老好了,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