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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

  • 作者: 人生感悟
  • 来源: 励志故事
  • 发表于2017-04-18 01: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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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跨越发展携手共进民族团结你我同行。下面是美文閲读网小编搜集的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
    【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1】

    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桂政办电〔2017〕31号)和《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贺州市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贺政办电〔2017〕8号)精神,为开展好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,把“壮族三月三”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,进一步促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、社会和谐稳定,特制订本工作方案。

    一、活动主题

    “弘扬民族文化,展示钟山风采”。

    二、活动时间

    2017年3月30日—4月30日。

    三、重点活动内容安排

    (一)组织“壮族三月三”宣传活动

    加大对“壮族三月三”的宣传工作,实施“节前预热”、“节期宣传”、“节后宣传”的阶段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,组织发动各乡镇、县直各单位和群众团体在办公楼或公共场所拉(挂)汉壮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;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宣讲活动;在钟山电视台开设“壮族三月三”专题;在钟山信息网开辟“壮族三月三”专栏。全方位、多角度、深层次专门集中报道宣传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,提高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在县域范围的知晓度和影响力。

    牵头协调部门:县委宣传部

    配合部门:县直各相关部门

    (二)组织“壮族三月三”进校园活动

    以“壮族三月三”为契机,加大对校园民族文化建设,利用图片展示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拉(挂)宣传标语,在学校开展以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主题的民族文化主题教育;在学校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,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,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,拓展学校师生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视野,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,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,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。

    牵头协调部门:县教育局

    (三)组织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”活动

    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“六进”为重点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就。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各民族人士座谈会;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、知名人士、知识分子活动。

    牵头协调部门:县民族宗教局

    (四)组织“壮族三月三”民族文化活动

    以县城广场为主会场,举办一场民族文艺演出(由县文广体局、县民宗局主办);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门唻歌、羊角长鼓舞展演展示,山歌对唱,原生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和曲艺演出等大众文化活动,提高群众参与度,促进“壮族三月三”民俗文化蓬勃发展。

    牵头协调部门:县文广体局

    四、活动要求

    (一)加强领导,统筹协调。按照政府主导、社会主办、群众主体、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。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的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统筹安排,积极举办各项活动,鼓励群众踊跃参与。

    (二)落实责任,周密安排。各乡镇、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,紧扣活动内容,精心谋划、周密部署、通力合作、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的各项工作,力争办出特色、办出水平、办出质量、办出效果。

    (三)做好防范,确保安全。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,对规模大、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,要根据国务院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。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仔细排查,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,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,营造欢乐祥和、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。

    (四)严格遵守八项规定,确保节日风清气正。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,守纪律、讲规矩,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。防止出现违反规定、违反纪律的现象。

    (五)活动结束后,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从活动安排、实际情况、新闻报道、社会效果、成绩经验、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,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县民宗局,邮箱:z****@126.com,联系电话:8***05。

    【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2】

    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“三月三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桂政办电〔2017〕37号)精神,为做好我市“三月三”节日前后的社会氛围营造、文化活动及民族团结等工作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,牢牢把握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”的主题,以“三月三”为契机,围绕民族团结进步、民族文化、民族旅游等内容,大力开展宣传、文化、民族团结等系列活动,让各族群众深刻理解“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,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”内涵,不断巩固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提升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,深入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,为北海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。

    二、活动主题

   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,共庆“三月三”,弘扬优秀民族文化,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、和衷共济、和谐发展。

    三、活动的主要内容

    (一)开展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”活动(由市民宗局牵头协调,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)。

    一是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,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民族政策水平,加强各族群众对三月三活动的了解。二是进一步加强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,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、社区,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。三是大力宣传我市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,宣传在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,增强各族群众干事创业的自信心。四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,以“身边人、身边事”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,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,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。

    (二)开展“三月三”文化活动(由市文新广局牵头协调,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)。

    为展现独特的民族文化和“三月三”民俗节日魅力,弘扬优秀民族文化,吸引各族群众参与到活动中,进一步加强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,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资源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文化活动。通过开展非遗文化演出、民族传统体育活动、民族歌舞表演和广场联欢等活动,全力营造浓郁的“三月三”节日氛围,集中展示我市各民族丰富的文化和民俗资源,展现各族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
    (三)开展“民族文化旅游节”活动(由市旅发委牵头协调,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)。

    为拓展我市“三月三”旅游市场,激发各族群众出游热情,吸引更多游客“三月三”期间走进北海,要组织发动各旅游景区、旅游企业积极整合资源、精心组织,围绕“两个共同”主题,举办以“三月三”民族文化旅游节为主题的各种旅游优惠活动,活跃节日旅游市场。在“三月三”期间,各有关部门通过媒体、网络、微博、微信等平台,发布旅游活动信息,营造良好的节日旅游氛围。

    (四)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(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,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)。

    各有关单位要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,突出主题、精心策划、创新载体,加强与宣传部门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,对“三月三”活动进行多角度、全方位、深层次的宣传报道,营造欢乐祥和、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,提高社会关注度,扩大各族群众的参与度,让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分享节日欢乐和文化盛宴,形成“三月三”活动百花齐放的新格局。

    四、活动的主要形式

    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,把“三月三”活动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,通过现场会、图片展示、发放宣传材料、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以及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标语、文化演出等多种形式,集中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,为“三月三”活动营造良好氛围,增强宣传教育效果,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(一)开展文化演出进广场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乡村等活动,集中展示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和民俗风情资源,让全市各族群众认识并参与到壮族三月三活动中。

    (二)开展以探讨民族文化、民族节庆等为内容的座谈会,举办民族人士座谈会;组织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贫困少数民族群众。

    (三)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。利用班会、升旗仪式、文艺表演、墙报板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方式,开展“三月三”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。

    (四)播放一组宣传资料。利用机关单位和广场的LED屏幕滚动播放“三月三”基础知识、民族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,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。

    (五)编发一批宣传短信。积极与通信服务运营商合作,编辑民族团结、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短信面向我市群众发送,扩大三月三活动的影响力。

    (六)编印一期宣传板报。编印出版一期专栏或墙(板)报,大力宣传“三月三”活动和民族政策,大力宣传“三月三”的历史文化,引导广大群众了解“三月三”的基础知识。

    (七)印制一批民族政策知识宣传单。集中印制一批反映“三月三”基本知识、民族政策的宣传单,在活动期间向广大干部、群众发放。

    (八)悬挂一批标语横幅。在各主要路口、单位门口以及集中开展活动的场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,扩大“三月三”活动的影响力。

    五、工作安排

    2017年4月7日至4月30日,集中开展“三月三”宣传活动,历时24天。

    (一)4月7日起,集中开展现场会、板报展示、现场发放宣传材料、悬挂标语横幅、发送宣传短信等活动,营造浓厚的“三月三”节日氛围。

    (二)4月13日起,集中开展“三月三”文体活动进广场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乡村活动。

    (三)4月18日起,集中开展市旅游活动“三月三”惠民活动。

    六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“三月三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各单位根据实际,突出工作重点,精心组织,多渠道、多载体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让全市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庆祥和的“三月三”节日。

    (二)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联系,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,形成合力,找准切入点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切实让各族群众参与其中,增强“三月三”宣传活动的号召力,不断扩大“三月三”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
    (三)做好防范,确保安全。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对规模大、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,须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,做好相关应急机制和预案,确保“三月三”活动地顺利开展。

    (四)及时宣传,做好总结。“三月三”活动期间,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我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;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4月底前将开展活动情况(社会效果、积累的经验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)报送市民宗局以便汇总上报。